执魔_第2章 魔头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第2章 魔头 (第3/3页)

说可惜,但也无所谓。只要你点点头,做老子弟子,老子帮你平了欢合宗,更传你一身道统,你,可愿!”

    “我不愿!”宁凡倔强地反驳。这韩老魔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,他可不想拜这样一个师父。

    “不愿?哈哈,老子收徒,还管你愿不愿意!你再敢说个不字,老子把你身边这个小娘们,剥光衣服,拿回魔宗给人当鼎炉!老夫给你三息,不点头,你定会后悔!”韩老魔狠辣的目光,落在纸鹤身上,纸鹤吓得一哆嗦,躲在宁凡身后。

    “一!”

    “二!”

    若数到三,韩老魔真敢剥光纸鹤!他是大恶人,他什么事不敢做!

    “等等!”

    宁凡咬咬牙,看了身后神色恐惧的纸鹤一眼,拳头紧握。

    没有选择的余地!他太弱小了,若拒绝韩老魔的要求,纸鹤会死,他,也会死!

    “我答应,做你的徒弟!”只是总有一天,我会让你知道,收我为徒,是你一生做的最大错事!宁凡咬咬牙,终究点头。

    “好!识时务,老子喜欢!现在你就是老子徒弟了,欢合宗,交给你处理。你说杀,我便杀!你说不杀么,嘿嘿...”

    老魔眼光一冷,露出深意的笑容。

    “这些人的生死,交给我决定么…”

    宁凡望着夜空,沉默闭上眼。

    他厌恶高高在上的仙人,更厌恶魔宗,但从今日起,他却要拜一个魔头为师。一时间,嘴角微微有了苦涩。

    睁开眼,在满宗弟子瞩目下,向欢合宗主煞九幽走去。

    昨日,他在欢合宗弟子眼中,还只是卑贱的鼎炉,无人关心其生死。但今日,他摇身一变,却成了堂堂韩老魔的弟子,有决定群修生死的权力!

    苟活下来的女修,见宁凡走来,如看瘟神,悄悄躲开。

    而昨日羞辱宁凡的双髻少女,更是在宁凡一个目光之下,吓得跌倒在地。

    如今的宁凡,只要张张嘴,便可以请老魔灭掉欢合宗。堂堂魔宗,生死却在宁凡一念之间。

    宁凡走到煞九幽身旁,伸手捏住了煞九幽下巴。煞九幽堂堂一宗之主,被一个凡人羞辱,美目含煞,几乎想一掌把宁凡拍死,但她不敢。

    自己的生死,如今俱在宁凡一念之间。

    “咯咯,小郎君可是对妾身感兴趣了?你若答应不杀妾身,妾身愿为郎君侍枕席的。”

    煞九幽姿容不俗,有着一股子魅意,但宁凡却丝毫不放在眼中,只冷笑。

    “我弟弟宁孤,如今身在何处?”

    “你弟弟宁孤?什么宁孤?”煞九幽略想了想,又道,“你说的,是那个‘玄煞体质’的鼎炉?他被天离魔宗一个女前辈买去了,不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煞九幽胆小,只敢采补凡人男子,稍有修为或者体质不俗的,都发卖给了强大魔门。

    宁凡没有修为,所以被留在欢合宗供人玩乐,而他弟弟则被卖给了强大魔门——天离宗!

    此刻生死握在宁凡身上,煞九幽自然是知无不言的,宁凡神情却是更冷了。

    卖!他的弟弟,竟被卖掉了!

    天离宗?没听过,但想来,也不过是如欢合宗一般的肮脏之地!

    这便是仙人们的行事作风吗!

    宁凡好似要将心中不甘咆哮出来一般,许久,才冷静,对韩老魔道。

    “前辈,我决定好了,杀了她们。”

    宁凡朝煞九幽等人一指,做了决定。

    他修为不高,但心思敏锐,他不傻。

    他隐隐猜测,老魔之所以让他决定欢合宗众人的生死,可能是一个考验。

    考验的,是他是否有资格,入魔门。魔门,当杀人,何况是对仇人,自然更加不能心慈手软!

    宁凡隐隐猜测,若他放欢合宗众人一马,韩老魔仍会杀光众人,且还会将他一并杀死。

    他根本救不了欢合宗众人的性命,也不打算去救,唯有纸鹤,不能死…

    “但我要她活下去!”宁凡又指了指纸鹤,他决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救命恩人死在老魔手中!

    “这就是你的决定么?”韩老魔不置可否地看着宁凡,无形之中,给人一种沉重压力。

    许久,才哈哈大笑道,

    “好!听你的!这小丫头可以活命,其他人,都得死!”

    老魔满意地点点头,但凡宁凡对煞九幽等人有一丝手软,他便会毫不留情,在利用完宁凡之后杀了宁凡,不可能真心将他视为弟子。没有魔心,心慈手软,便不配做一个魔头。

    更让老魔满意的,是宁凡想要拯救纸鹤的决心。

    倒是一个有原则、有坚持的小子,倒也不错。

    “臭小子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宁凡!”

    “宁小子是么,好,现在你睁大眼睛,好好看着,为师教你如何杀人!”

    韩老魔深意地看了宁凡一眼,杀气腾腾地朝煞九幽等人走去。

    一场一面倒的杀戮,就此展开。同一时间,玉锁中,传出一个女子酣甜的梦呓声,无人听见其声音。

    “终于…醒了!终于等到阴阳锁下一任主人了!”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