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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 涮羊肉真是妙不可言 (第2/3页)
哪怕在霍蒙沃茨熄灯以后,依然可以从城堡的窗户和塔楼上望见镇上璀璨的灯火,宛若天际蜿蜒的银河。 连通小镇东西的长街上,随便推开一个酒吧或餐馆的大门就能看见霍蒙沃茨的教授和学生。没有了校规的约束,只要戴上一顶宽大的兜帽,就没人知道你在做什么了。 “那家怎么样?”格里菲斯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在人行道的边缘,指了指前面雅致的小餐馆。 嘉拉迪雅一直在挤他。两人本来是走在宽阔又平坦的人行道上,但是精灵走路竟然不走直线,几乎要把他挤到人行道下面去了。 人行道上不是挺宽敞的吗……格里菲斯疑惑地看了同伴一眼。 “不,这一家!”女孩突然拽过他的胳膊,拖进一个小巷子,一把推开小小的木门,对着店主喊道: “热气羊肉两份,小青菜,糖蒜和酱料!还有黄油啤酒!” “好嘞,涮羊肉就来!”店主飞快地剁着羊肉,用菜刀比划了一下前面的位置。 “快点快点,我饿的都要胃穿孔了。”嘉拉迪雅把见习骑士按在小桌边,转头就搬来了两碗拨好的蒜。 “这是糖蒜。”精灵熟练地剥了起来。 你竟然还吃这个!格里菲斯大吃一惊。这些大蒜会在嘴里留下味道,据说能吓跑血族! 店员麻利的搬来一个造型奇特的铜锅,在下面点起木炭。铜锅里盛着水,水里漂着好些红枣、枸杞、菌菇、葱花和香菜。 “这锅,不错~”格里菲斯不知道话该如何说起,先把锅夸了夸。 “这叫涮羊肉火锅,在我的家乡和塞瓦斯托大区流行!”精灵用细细的筷子夹起一些酱黄瓜和花生吃了起来,“将来一定会被推广到全世界的!” “精灵的食物?” “不不不,是你们的族人发明的,就是那个了不起的罗兰骑士,歌谣里那个。”女孩摇晃着脑袋,满脸期待地望着剁肉的店主。 罗兰骑士还能发明这个!真是多才多艺……格里菲斯满心倾佩地想到。 “他还发明了加香辛料的涮肉锅呢!我吃不来,辣的慌,不过很多人都喜欢!”嘉拉迪雅接过切好的羊肉,刷刷的倒进铜锅里,“也难怪他近年来默默无闻,每天净想着吃啥了。” 店员给两人送上了奇怪的醮酱,用小碟子装着,闻起来味道不错。 “快!羊肉老了就不好吃了!”精灵闪电般地夹起几片肉,醮了酱就要往嘴里送。 突然,她好像想起了什么,像触电一样停了下来。 “怎么了?” “嗯,那个,嗯,不知道熟了没有~”女孩结结巴巴地说着,手里的筷子伸到格里菲斯嘴边,“你先吃一口试试。” 行,没问题,不就是怕没熟吗?我连生肉都吃。格里菲斯一口把嘴边的涮羊肉吞了下去。 这! 难以言喻的鲜香,有些烫嘴的羊肉让饥饿的肠胃疯狂蠕动起来,细腻的肉质不油不腻,有着无法抗拒的充实诱惑。仿佛只要吃下去第一口,就再也离不开一样。 竟然这么好吃,为了这口羊肉,简直是朋友都可以不做了! “好吃吗?”精灵笑盈盈地看着见习骑士,脸上荡漾的幸福就好像自己在吃一样。 “妙不可言,”见习骑士一边嚼着一边夹起一片,“而且熟了,恰到好处。” “真的?” “真的,”格里菲斯没有想太多,夹着自己的涮羊肉醮了点酱往精灵嘴边送了过去,“你尝尝。” 有那么一瞬间,嘉拉迪雅扬起了眉毛,稍稍往后靠了靠,笑盈盈的脸上多了几分惊讶和犹豫。她张开嘴,撩起垂下的长发轻轻咬了一口,发出不可察觉的轻哼声。 格里菲斯感觉自己的骨头都酥了。 这样,好像,有点不太对…… 两人沉默了片刻,不由得都往后靠,坐端正了一些,开始各自吃涮羊肉。 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