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仙侠的娱乐帝国_第12章 大发明家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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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12章 大发明家! (第2/2页)

了百了吗?

    路败最得意的就是自己利用了自己聪明的大脑,转了一个弯,哪怕自己不知道地球上发明的原理,但是也能依葫芦画瓢,用修仙界的方式照着做一个。

    现在电饭煲已经被他做成功了。

    打火机也有了,电风扇也做出了一个,还有一大堆奇奇怪怪的小发明。

    “最近的工程是把水晶球改造成摄影机那种易操作的形状,还有研究一种不用抵达元婴期都能飞行的浮空仙剑。”路败拍了拍手,他就指望着浮空仙剑可以大捞一笔。

    不知道在这个修仙界的修士们,是修行修傻了呢,还是不怎么关注符咒这一道的发展,或者说他们的想象力不够丰富,跟常规的玄幻小说,仙侠小说一样老套。

    在这里的修士,只有抵达元婴期,才能做到御剑飞行。

    简单来讲,那就是没有元婴期的实力,御剑飞行是没有办法的,就连普通的飞行也做不到,只能形成几百米低空飞行的踏步,飞得还很慢。

    当然,这只是相对于路败这种化神期的修士而言。

    如果是普通人的视角来看,低端修士几百米低空飞行的速度还是很快的,百米每秒钟的时速,一眨眼的功夫就飞过去了。

    路败研究出来的浮空仙剑,打破了这个限制。

    你是金丹期的修士,只能低空飞行?没问题,用上这个浮空仙剑,踩在脚下,几千米高空随便飞,自己设定地图路线来飞行,仙剑大小还可以提前找路败自制作。

    觉得仙剑小,踩在上面没安全感?

    给你制造个长四十米,宽三十米的巨剑飞行。

    你觉得不开心了,还可以举起这把四十米长的巨剑砍人,简直就是多方面都有好处的利器!就是这个材料脆了点,毕竟路败也要赚钱,他也不傻,也知道金丹期的修士消费能力够呛。

    他特意算准了一个金丹期的财力,卡在了一个价格高,但还是能接受的范围内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是他穷疯了,还是奸商本质发作了,如果真的能卖出去,一把浮空仙剑可以给他带来两倍的利润,不过...这种剑还真不能用来战斗,举起四十米长的剑用来砍人,完全就是说着玩的。

    因为路败为了便宜,这个材料是做了偷工减料,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剑,只是外形是剑,材料的外壳是一层铁覆盖着,至于内在嘛...路败放的全都是木头。

    木头也是材料嘛,修仙界的木头其实也挺硬的。

    虽然是坑了点,但这本来就是一个用来赶路的玩意,你还真指望拿来战斗?

    “套路最深的还不是这个。”路败看了看正前方的一个浮空仙剑,在整个仙剑的中央,可以浮空照射出一个荧屏地图,这个地图暂且命名为‘败度地图’。

    而这个东西...是一个付费服务。

    想要用‘败度地图’?不好意思,充会员,一个月的会员20个灵石。

    这叫什么?

    这就叫坑人头脑...不对!商业头脑。

    连环服务环节,形成双向互惠,不仅卖了一把剑,还能得到一个长期消费注册会员的金丹期修士,这来钱速度不是快的飞起来,如果整个修仙界都用这个仙剑的话...

    路败感觉,一个伟大的商业宏图就在他的手上徐徐展开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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